近期,国内钢铁行业风起云涌,尤其是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税征收政策成为了业内外关注的焦点。随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反倾销税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手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
这一政策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影响着整个产业链的稳定与健康发展。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碳钢紧固件反倾销税征收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于2008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0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0号公告,决定自2010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4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21年1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根据该公告,2020年12月31日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之前已对欧盟实施的贸易救济措施继续适用于欧盟和英国,实施期限不变;该日期后对欧盟新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及复审案件,不再将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处理。
2022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17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6月29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率从55%至26.0%不等,实施期限为5年。
碳钢紧固件(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包括木螺钉、自攻螺钉、螺钉和螺栓(无论是否带有螺母或垫圈,但不包括用于固定铁轨的螺钉以及杆径未超过6毫米的螺钉和螺栓)和垫圈。被调查产品范围不包括螺母以及用于民用航空器维护和修理的紧固件。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中的73181200、73181400、73181510、73181590、73182100、73182200、90211000、90212900。归入上述税号的紧固件包括碳钢制、不锈钢制和合金钢制。需要注意的是,不锈钢紧固件不属于本案调查产品。
自2022年6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碳钢紧固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凡申报进口原产于欧盟和英国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进口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原产地并提交相关原产地证明文件。如果原产地为欧盟和英国的,还需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地的上述货物,海关按照商务部2022年第17号公告所列的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欧盟和英国,但进口收货人不能提供原生产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途径仍无法确认原生产厂商的,海关按照商务部2022年第17号公告所列的相应最高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规定,税目7318的规范申报要素需填报以下事项:品名(例如,方头螺钉、钩头螺钉、自攻螺钉、螺栓、螺母、垫圈等);材质(不能简单地申报为“钢铁”,应具体申报为“铁”“非合金钢”“不锈钢”“合金钢”等):抗拉强度(指金属在静拉伸条件下的最大承载能力,单位为“MPa兆帕”);品牌(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根据实际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型号(指按照性能、用途、规格和大小等因素所设的代码):杆径(子目7318.11至7318.15项下螺钉和螺栓应填报商品的杆径尺寸,通常单位为“毫米”)。
以上信息大多可从商品的标号中获悉,常见机械性能等级有8.8级、9.8级、10.9级、12.9级。例如,某螺栓的机械性能等级为10.9级,则代表该螺栓的公称抗拉强度为1000MPa,屈强比为0.9,该螺栓的屈服强度为900MPa。
总的来说,碳钢紧固件反倾销税征收政策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防止外国产品的倾销损害。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促进国内产业的健康发展。在未来,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得到更加严格的执行,为国内产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